三千余年前的周代初年北京地区已有建置,从周武王至五代时期,蓟城曾是诸候国的国都,州郡或沿所。到辽、宋、金时期,蓟城位置未变,而名称不断变化,辽国先称幽州,后改南京(又名燕京),又改为析津府,今北京市区相当于析津府的北部。区境在南京城的东郊,当时属析津府所辖析津县地。北宋时南京为燕山府。金灭北宋后又改名燕京。贞元元年(公元1153年),金国都迁至燕京,改燕京为中都,改析津府为大兴府,下辖大兴、宛平、安次等十县。今北京市区相当于大兴府的西半部,区境为大兴府所辖大兴县地。元代在金中都的东北营建新城名大都。至元二十一年(公元1284年)置大都路总管府,领二院、六县、十州。大兴县为六县之一。
今北京市区相当于大都路的西北部,区境仍属大兴县地。明洪武元年(公元1368年)改大都路为北平府,永乐元年(公元1403年)改北平府为顺天府。今北京市区相当于顺天府的西北部。明嘉靖三十二年(公元1553年),增建南外城垣。区境大部分圈入外城的东半部,仍为大兴县辖区。明代沿袭前代,将北京内城划分为若干“坊”,明嘉靖四十三年(公元1564年),在外城建置,区境相当于其正东坊、崇北坊和崇南坊之地。
清代将北京内城划分为八旗之驻地,外城设中、东、西、南、北五城。区境相当于东城、南城和中城之一部分。清光绪末年,将北京内外城改划为“区”,内外城各设十个区,隶属于内外城巡警总府。区境相当于其左一至外左五区以及外右五区一半。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改名北平,民国十九年(公元1930年)重划行政区域,内城六个区,外城五个区,区境相当于外一区、外三区、外五区东部和南郊区、东郊区各一部分。
1949年1月,北平和平解放,北京市人民政府按原行政区划临时划定全市为三十二个行政区。崇文区当时称外三区,是十二个城区之一。 四十余年来,崇文区的境域行政区划和名称均有变动,较大的城区区划调整有三次:
1950年5月,第一次城区区划调整,原十二个区合并为九个区。第十区(外三区于1949年6月改名为十区)改称第七区。
1952年9月,第二次城区区划调整,又将九个区合并为七个区。第七区改称崇文区。
1958年6月,第三次城区区划调整,原前门区撤消,其辖区东部划入崇文区。至此形成崇文区的现行的行政区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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